学法,方能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【“名楼”说法】每日精选一条法条,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与“法”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,今日学习的内容为【自甘风险】。
【自甘风险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
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释 法
自甘风险也叫危险的自愿承担,其构成要件是:1.组织者组织的文体活动有一定的风险,例如蹦极;2.受害人对该危险有意识,但是自愿参加;3.受害人参加此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造成损害;4.组织者、其他参加者没有故意或者过失。例如参加足球比赛活动受到参加者的损害。
来源: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
作者: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
编辑:付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