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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名楼”说法】第1期 故意伤害罪法条解析
2023-03-28 10:35:37 字号:

【“名楼”说法】第1期 故意伤害罪法条解析

2023-03-28 09:41·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




学法,方能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【“名楼”说法】每日精选一条法条,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与“法”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,今日学习的内容为【故意伤害罪】


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必删)

【故意伤害罪】

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
释 法

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。

该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身体,自伤自残不成立本罪;故意毁坏他人的假肢、假发、假牙等,没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,不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是故意伤害已经成为身体组成部分的,如人工牙、镶入的牙齿,则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
伤害行为的结果也是多种多样的,如内伤、外伤、精神伤害等,我国将伤害结果分为轻微伤、轻伤、重伤与伤害致死,造成轻微伤只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,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结果的就由刑法处理。

轻微伤、轻伤和重伤,需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机构依据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做出鉴定。




来源: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

作者:易可

编辑:付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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